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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清华、中大、华工等40余校公布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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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08:0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蓝色字关注我哟广东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是广东省自学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等学历考试资讯及成绩录取查询网站。
近日,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等40余所高校密集公布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90所自主招生高校全部通过“阳光高考(精品课)”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接受考生报名。

  清华大学:学生可申请的专业数量锐减


  与去年相比,清华和人大今年的招生政策稳中有变。从招生人数来看,去年清华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约为400人,今年清华并未公布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只表示“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从报名方式上看,清华去年规定“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今年“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学生可申请的专业数量锐减。清华大学网上报名10日已启动,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

  今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将分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3个专业大类招生,预计共招120人。此外,人文科学试验班今年增设“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可获降60分录取(不低于一本线),其比例最多不超过该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十分之一。

  部分高校面试时间“扎堆”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自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试点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
  截至记者发稿时,全国90所自主招生高校中,已有40余所高校公布招生简章。各高校的网上报名开始时间略有不同,但截止日期基本都是在3月底以前。记者查阅已公布的招生简章发现,不少高校面试时间定为6月10日至12日之间,这意味着考生很可能只能选择一所高校面试。比如北京地区的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都定为6月11日和12日两天进行考核面试,清华大学则规定在6月10日左右。
——人民网
中山大学
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不少于2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一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6年6月11日-12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考核中超过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2月2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钟楼
附件: 中山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划分
学科大类相关学院招收考生科类
人文学科类中国语言文学系(广州)文理兼招  
历史学系(广州)
哲学系(广州)(哲学)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
外国语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历史学系(珠海)
哲学系(珠海)(哲学)
国际翻译学院
社会科学类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社会工作)
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传播与设计学院
资讯管理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经济管理类岭南学院
管理学院
国际金融学院
旅游学院
理科基础类哲学系(广州)(逻辑学)理工
心理学系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广州)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数学学院
物理与天文学院
信息科学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工程技术类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资源环境类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海洋学院
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医药类中山医学院
光华口腔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药学院
护理学院
备注:
1、各学院及专业详细介绍:http://admission.sysu.edu.cn/zs03/index.htm
2、临床医学八年制不纳入自主招生范围;
3、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以最终公布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

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报名条件
1.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
1)轻工与食品类;
2)化学与化工类;
3)环境与能源类;
4)机械与材料类;
5)生物与医学类;
6)数理基础类;
7)信息与软件类;
8)社会科学类。
2.招生计划: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本科总招生计划数的5%(315),各专业计划详见附件。
3.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在招生专业相关的领域具有凸显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或科学研究能力者;
3)学业成绩优异(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十次期末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十次期末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且有卓越的自主学习能力及对科学具有强烈探知欲者。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
二、测试内容
包括笔试、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笔试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学科特长,同时包括对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品德修养的考察,为100道不定项选择题,分为学科测试一(适合理科考生)和学科测试二(适合文科考生);学科特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在有特长的学科的创新潜力;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色弱,该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不计入总分。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无须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六个(含)以内专业志愿及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2.网上报名: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08:00—3月27日17:00,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注册、报名、确认志愿并提交。
3.材料提交: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者无测试资格。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信》;
(3)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佐证材料,例如高中阶段的学科竞赛成绩证明及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原件或复印件(面试时核对原件)。如非考生出具,需盖公章的原件或出具人实名签名原件;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加盖中学公章);
(5)中学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等)(加盖中学公章)。
4.资格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确认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确认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缴费: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须于缴费期限内交付报名考试费,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笔试收费标准:人民币40元/人,学科特长面试不收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报名系统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8.笔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6年6月11日上午,时长2~3小时
(3)分值:总分100分
9.学科特长面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6年6月12日
(3)分值:总分100分
10.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6年6月12日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确定
所有考生入选专业综合考虑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所述)、学科特长、专业志愿填报与调剂、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原则上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并根据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为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
2.其他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笔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线;按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优惠分值。根据近三年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线与一本控制线的平均差值,分类确定优惠分值:平均差值在60分以上的省份(含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区分文理科计算,下同),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平均差值在60分(含)以下的省份(江苏省除外),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30分,其他考生优惠20分;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20分,其他考生优惠10分。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和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一本)模拟投档线录取,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3.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4.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 监督机制
1. 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将按教育部要求,均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 12:00、15:00 - 17:0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2016年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八、“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等善加利用,及时关注。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清华大学

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
理科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临床医学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法学(国际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文科类经济与金融(国际班)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法学(国际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6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6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6年6月16日、17日,复试。
2016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中国人民大学
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部分专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及实施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学院(系)组织实施。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2016年,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3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报名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我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见解,在相关学科竞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色表现。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附加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类)
学院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各专业附加报名条件人文科学
试验班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共产党历史15在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当代中国史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相关知识,具备较扎实的文史哲基础,具有开展党史专业学习研究的基本素养。同等条件下,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知识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哲学院哲学15具有较好的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历史学院考古学1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善于应对环境变化(有色盲、恐高、过敏、哮喘、600度以上近视、200度以上散光等影响野外作业的不建议报考);学习成绩优秀,历史成绩优秀,古文阅读能力强;性格开朗乐观,有较强的情绪控制力。历史学10具有历史学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历史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古文阅读能力,对历史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文学院汉语言文学10语文成绩优秀,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文学创作或文学评论类作品;或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史类知识竞赛中获奖。国学院国学10具有扎实的古文基础,研读过部分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了解中华民族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追求;参与国学相关竞赛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发表过国学方面论文。理科试验班
(信息与数学)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高的英语水平,对计算机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国排名前15%者优先考虑。理科试验班
(物理、化学与心理学)理学院物理学 (含材料物理)15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对于物理学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和能力。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同等级别创新成果者优先考虑。化学15学业成绩优秀,化学学科特长突出,自主学习能力强,对化学专业学习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同等条件下,参加过省级以上化学学科相关竞赛并获奖或有化学创新成果(实验或论文)者优先考虑。注:
1.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
2.人文科学试验班文理兼招,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和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仅招收理科生。
3.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初选、复试、资格生认定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志愿和录取时,按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具体专业,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下载链接)。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
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未入学的,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第(7)项材料中的研究成果、发表作品如无法完整上传,可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须包含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复印件)。接收补充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补充证明材料”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补充材料仅限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考生的研究成果、发表作品,其余材料均以报名系统为准。
③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平时学习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对申请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分专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选,选拔相对更优秀的考生入围复试。入围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2.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行,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详见下表(《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专业考核形式及所占比重主要考核内容高中相关课程中国共产党 历史面试60%主要考查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与理论的了解程度;历史思维、逻辑思维、创新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历史笔试40%主要考查文史哲基础、学术写作能力。哲学面试50%主要考查严谨表达、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语文笔试50%逻辑推理能力测试;阅读具有一定学术含量的文章材料,回答问题并做分析。(中英文题目各占一定比例)考古学面试60%重点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包括:
考古实践:形式为辨识器物和考古绘图,重点考查观察与动手能力;
综合能力面试: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了解考生对考古学的认识、未来的学习计划。重点考查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历史笔试40%考核内容包括考古知识、历史知识、古代汉语。主要考查学习能力、历史知识、文献阅读和书面表达能力。历史学面试60%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学生对历史学的认识、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历史、语文笔试40%考查学生对于历史学(包括中国史与世界史)、古代汉语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历史学基本状况的了解。汉语言文学面试60%通过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基本人文素养。语文笔试40%文学常识、语言常识、文言文阅读、作文。国学面试50%国学基本知识(包括文史哲)。语文笔试50%古代汉语、语文常识、写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考50%主要考查数学、计算机基础和编程能力。数学面试50%主要考查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语言表达能力。物理学
(含材料物理)面试40%考查考生在高中物理知识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逻辑思辨和综合应用的能力,以及考生对于现代物理发展状况的了解程度。物理笔试60%含理论题和实验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现行高中物理教学大纲覆盖的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应用能力。化学面试50%主要考查考生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及对化学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程度,涵盖化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等。化学笔试50%主要考查考生对现行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自然生长点内容的掌握程度。3.“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助力人文学科振兴,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针对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增设“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人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
(2)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
(3)在面试中获得评委一致提名。
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4.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专业大类自主招生专业降分幅度备注人文科学试验班中国共产党历史30“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降分幅度为60分哲学考古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国学理科试验班 (信息与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理科试验班 (物理、化学与心理学)物理学(含材料物理)50——化学——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自主招生资格生通知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参与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5.除笔试外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29日
2.接收补充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选结果时间:2016年4月25日
4.复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6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
十、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来源:人民网、阳光高考

广东考试服务网
ID:gd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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