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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电子科技、华南理工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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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0 14:0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子科技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本着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的目的,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对象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由“学科特长生计划”、“求实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和“领航计划”组成,旨在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并且视野宽阔、思想独立、勇于创新,尤其对电子信息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和突出特长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至少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决赛一、二等奖;
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高中组二等奖及以上、FRC区域赛冠亚军联盟成员、FTC区域赛冠亚军联盟成员;
4.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取得优异成绩、展示出明显创新潜质(需提供高中阶段取得的充分证明材料);
5.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6.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备注: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计划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5%,且不做分省计划。分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名称
报名类型
报名条件
专业名称
计划
电子科技大学
学科特长生计划
至少满足条件1-4中一条
通信工程(按大类招生)
17
电子信息工程(按大类招生)
17
自动化(按大类招生)
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复合培养实验班)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9
电子科学与技术
9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9
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技术、传感网技术方向)
9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含光通信与光电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方向)
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
信息安全
8
工商管理类(管理-电子工程复合培养实验班)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数学类(按大类招生)
2
数字媒体技术
2
航空航天工程
2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2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2
求实计划
至少满足条件1-4中一条
生物技术(生物-计算机技术复合班)
5
生物医学工程
5
工业工程
5
应用物理学
5
应用化学
5
领航计划
满足条件6
竞赛学科相关专业,进入人才培养特区培养
5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求实计划
至少满足条件1-4中一条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5
软件工程(数字信息处理)
3
软件工程(系统与技术)
3
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
3
软件工程(互联网安全)
3
软件工程(数字动漫)
2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
至少满足条件1-5中一条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
20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
18
备注:“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求实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十八个省市招生;“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直通格拉斯哥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十八个省市招生。
四、报名程序
申请报名以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我校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选择一个招生名称报名,不能兼报;
(2)考生只能在“求实计划”、“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领航计划”选择一种报名,不能兼报;不同招生名称、不同报名类型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确定“求实计划”、“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领航计划”的初审合格人选。
考生于5月5日起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确认考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于5月5日—5月14日期间确认考试及缴费,并于6月6日—6月9日期间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测试
(1)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2)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3)测试内容:笔试(数学、物理)+综合面试。“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考生综合面试含英文面试环节,“领航计划”的考生只参加综合面试。
测试具体安排情况请详见准考证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
4.入选
“领航计划”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余报名类型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我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分报名类型按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优惠分值。
5.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填报规则及录取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计划名称
优惠分值
优惠分值说明
学科特长生计划
降20分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求实计划
降60分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
领航计划
一本线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录取分数要求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重要日程
1.报名: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截止;
2.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5月5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17年5月5日—5月14日;
4.打印准考证:2017年6月6日—6月9日;
5.测试:2017年6月10日;
6.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起。
八、注意事项
1.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2.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入选专业一致;
3.浙江省与上海市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与我校对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
5.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学校将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网址: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





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7〕1号),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报名条件
1.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1)轻工与食品类;
2)化学与化工类;
3)环境与能源类;
4)机械与材料类;
5)生物与医学类;
6)数理基础类;
7)信息与软件类;
8)社会科学类。
2.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本科总招生计划数的5%(315人),各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3.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学科特长,且学业成绩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中任何两科)。
达不到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最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测试内容
包括笔试、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的广度、学科特长的深度、对三观的理解等,为100道不定项选择题,分为学科测试一(适合理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和学科测试二(适合文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学科特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具有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色弱,该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不计入总分。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无须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六个(含)以内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2.网上报名: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08:00—4月6日17:00,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院校(华南理工大学)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扫描件;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撰写(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
(3)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需加盖中学公章,其中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上述5次考试缺一不可;
(4)各类佐证材料的扫描件。考生出具的,需出具人实名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非考生出具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中第(1)、(2)和(3)项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第(4)项的材料名称等信息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加盖中学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封面、奖状、详细说明等的内容)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还必须上传高考选考科目成绩。
上述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4.资格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拟于2017年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和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确认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确认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缴费: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须于缴费期限内在线缴费,缴费时间请留意报名系统通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笔试收费标准:人民币40元/人,学科特长面试不收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报名系统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8.笔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
(3)分值:总分100分
9.学科特长面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1日
(3)分值:总分100分
10.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1日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确定
所有考生入选专业综合考虑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所述)、学科特长、专业志愿填报与调剂、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原则上安排在附件1中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可不受附件1的专业限制)。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并根据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优惠分值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省(市、区)考生为该省(市、区)普通类一本控制线。
2.其他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笔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线;按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优惠分值。根据近三年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线与一本控制线的平均差值,分类确定优惠分值如下:理科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贵州、山西、西藏汉3省(区)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其他省(区)(含西藏民)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30分,其他考生优惠20分;其中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20分,其他考生优惠10分;上海市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分以上录取;浙江省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5分以上录取;上海、浙江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为准;其中我校近3年没有文理科招生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录取。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录取,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六、 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
2.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将按教育部要求,均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admit@scut.edu.cn
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八、“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等善加利用,及时关注。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专业(类)专业代码授予学位招生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对应备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080201工学理科8物理不招色盲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080204工学理科8物理不招色盲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080207工学理科10物理不招色盲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安全工程082901工学理科5物理,化学不招色盲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80206工学理科7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工学理科6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电子与信息学院信息工程080706工学理科10物理不招色盲
电子与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工学理科4物理不招色盲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工学理科10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化学080403工学理科3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407工学理科10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082601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080702工学理科5物理,化学不招色盲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器件)080705工学理科4物理不招色盲
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070302理学理科8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工学理科9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化学与化工学院能源化学工程081304工学理科8物理,化学不招色盲色弱
化学与化工学院制药工程081302工学理科3物理,化学不招有过敏性疾病、色盲色弱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境科学082506工学理科3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化工程081701工学理科8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1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2工学理科9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理学理科9物理,化学,生物
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理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
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与光电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080705工学理科6物理不招色盲色弱
物理与光电学院应用物理学070202理学理科7物理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120402管理学文科3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050262文学文科2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外国语学院日语050207文学文科5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工学理科6物理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工程080903工学理科4物理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安全080904工学理科4物理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软件学院软件工程080902工学理科23物理,化学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环境与能源学院环境工程082502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环境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082503理学理科3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环境与能源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工学理科3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083001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制药083002工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技术071002理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不招色盲色弱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030101法学文理兼招9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030102法学理科4物理,化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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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可填报含此表专业在内的我校所有招生专业,该类考生招生计划不受上表限制;医学影像学专业学制5年,其他专业学制4年。
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将在近期陆续发布,请务必随时关注河南自主招生(hnzizhao),及时获取简章资讯、政策解读和报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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