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 |
理科 |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安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器件)、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制药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轻化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应用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经济学、医学影像学 |
文科 | 行政管理、商务英语、日语 |
文理兼招 | 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报名条件 | |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分为以下类别: (1)学科竞赛类: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特长,且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学生。 (2)学科潜质类: 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学科特长,且学业成绩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中任何两科); (3)工程实践类: 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卓越创新潜质和超强工程实践能力者:与工程实践类相关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且物理或化学单科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五次成绩)中两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 | |
自招程序 | |
网上报名 | 截止4月9日23:59 |
发布初审结果 | 5月上旬 |
测试时间 | 6月11日 |
优惠方式 | |
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 | 优惠分值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省(市、区)考生为该省(市、区)普通类一本控制线。 |
其他考生 | 理科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河北、辽宁、安徽、福建、河南、湖北、重庆、贵州、山东、陕西、西藏汉11省(市、区)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其他省(市、区)(含西藏民)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30分,其他考生优惠20分;其中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20分,其他考生优惠10分;上海市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分以上录取;浙江省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5分以上录取;上海、浙江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为准;我校近3年没有文理科招生的省份(文科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海南、云南、宁夏、新疆,理科西藏),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录取。 |
招生专业 | |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 |
报名条件 | |
完成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一、二等奖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兴趣浓厚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学术性文章且已见刊的考生。 | |
自招程序 | |
网上报名 | 截止4月8日 |
发布初审结果 | 4月30日左右 |
考核时间 | 6月10日 |
优惠方式 | |
A等入选考生 |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
B等入选考生 |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1-3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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